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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管教的生意经:20元烟卖120
【看守所管教的生意经:20元烟卖120】“给,这是给你带的肉,赶紧吃。”一名管教民警递给一在押人员一碗扣肉。“桌上这几包烟也是给你的,拿去省着点抽,记得喊你老婆及时预交‘生活费’。”管教指着桌上的香烟说。这是发生在四川广安市看守所某办公室的一幕,看守所管教民警黄永均正在给在押人员蔡某违规“改善生活”。8月29日,四川广安市纪委监委公布这一典型案例。
据介绍,作为广安市看守所警务技术三级主管,黄永均负责4个监室的管理工作。自2020年10月起,他一直做着“赚差价”的“生意”,收取在押人员亲友预缴的“生活费”,利用职务便利,将市场价20元、50元的香烟、扣肉等物品,以120元、2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在押人员,从中赚取“差价”。直到2022年4月,被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走,黄永均才被迫结束这些“买卖”。
据查,黄永均为蔡某、梁某、陈某等20余名在押人员转递物品(香烟、熟食、药品、衣物、信件等),私自带火源进监区,私自将手机带入监区供在押人员与外界进行视频及通话,私自接触、联系、约见在押人员家属,接受其宴请。1年半的时间,他共收受在押人员亲友钱财共计45.2万元。
2022年8月,黄永均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4月,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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