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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网达州讯 (记者 王晓英 赵权军 文/图)8月3日,记者从宣汉县人民法院获悉,宣汉法院土黄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一起网络短视频造成的名誉权纠纷案。
原来,向某因与张某借贷纠纷多次协商解决未果,遂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发表不当言论,还将张某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吸引网民的浏览和负面评论,严重影响张某的工作和生活。张某将向某起诉至宣汉法院土黄法庭。
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该案的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调查案件事实,认为该案的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调解更有利于高效化解纠纷。于是,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针对争议焦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耐心劝导,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协议约定,向某删除其在“抖音”平台发布的涉及张某的视频作品。同时,向某赔偿张某精神损失8000元并当庭道歉。在调解现场,向某表示,将汲取教训,谨言慎行,勿因一时之快随意发布侮辱、诽谤他人。
“网络非法外之地,网民要恪守法律底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上网、文明上网。”法官认为,民法典和刑法中都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用户、网络服务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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