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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女司机撞人拖行案受害者要抗诉
【宝马女司机撞人拖行案受害者要抗诉】7月7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谢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因谢某衣裤被卡入肖某某驾驶的轿车左前角,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
目前,受害者谢女士生活仍不能自理。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会考虑上诉。
谢女士在写字板上手写“我不服判决,我要抗诉”;丈夫周先生亦向记者表示:“我周一(7月10日)直接去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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