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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人员”冯卫华一审公开宣判
【“红通人员”冯卫华一审公开宣判】最新消息,“红通人员”冯卫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法所得没收案一审公开宣判!
当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冯卫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裁定没收属于冯卫华使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所得购买的上海钢博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宝山区业绩路8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建造的地上厂房及收取的租金等收入4742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及孳息。
冯卫华资料简介:
冯卫华,男,1948年3月出生,曾任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党委副书记、调研员,涉嫌受贿罪。2012年7月22日,外逃至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