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的学位申请政策,非深户是可以申请小初学位的,但需要准备好相应材料。目前,深圳多区已经明确了2022年学位申请中非深户的材料清单,具体详见正文。
龙华区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罗湖区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盐田区非深户籍申请人
1.《盐田区2022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若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则只需提供其深圳居民身份证。
4. 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家庭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1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1年4月15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②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I类学位申请人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5.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22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6.计生信息核验: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7.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2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除6外,均须验原件。
光明区适龄儿童为非深圳户籍(含港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具有深圳户籍。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网上报名时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获取方法见报名网站相关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2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
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
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
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
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家庭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且光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2021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3、社会保险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2021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大鹏新区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宝安区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特别留意居住证是否具有使用功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正常缴交、时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等事项。
南山区
南山区暂时没公布非深户需要提交的详细材料,不过明确了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公办学位对相关时间的要求:
非深户籍儿童、少年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公办学位对相关时间的要求
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必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后。
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