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调戏丈夫反击致1死3伤无罪
【妻子被调戏丈夫反击致1死3伤无罪】2014年3月,海南三亚某工地,陈某杰的妻子被几名醉酒男子调戏摸大腿。双方发生争执后,陈某杰被醉汉用拳脚、钢管等围殴,无奈之下,他用折叠小刀还击致1死3伤。陈某杰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陈某杰的行为属于什么?是否防卫过当?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杰是在被围殴的状态下实施的防卫,其面对的是三名手持器械的侵害之人。陈某杰无论从手段和强度均没有超出必要限度,故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属于正当防卫,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再者,纪某练持钢管击打的是陈某杰的头部,虽戴着安全帽,仍致头部轻微伤,如陈某杰没有安全帽的保护,必然造成严重的伤亡后果。
法院认为,法律并未规定特殊防卫的行为人必须身受重伤、已被抢劫、强奸既遂等才可以进行防卫。陈某杰为保护自己及其妻子的重大人身安全,用小刀刺、划正在围殴其的容某等人,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虽致容某死亡,周某某轻伤,纪某练轻微伤,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